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要求,为做好本市2024年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并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申报工作。拟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的学校应将1+X证书制度试点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推进“1”和“X”的有机衔接,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就业能力。通过试点,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推进书证融通。

二、试点证书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确认公布参与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名单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vslc.ncb.edu.cn,以下简称平台)“通知公告”栏内发布。

三、工作要求

1.拟开展试点的院校需要做好如下工作:(1)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深入了解证书内涵、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确定拟试点的X证书名称及等级;(2)务必与相应证书的培训评价组织对接,获取所需考核条件等情况,确定拟参与试点的X证书及学生规模;(3)学校要对试点经费予以保障;(4)根据实际认真研制《2024年度1+X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各校申报证书情况以此为准。

2.试点申报和备案工作统一通过平台完成。各院校2023年及以前获批试点中未完成考核的人数,平台将不支持顺延功能,可根据实际需求重新申报。本市2024年试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21〕3号)文件,各试点院校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市教委将把1+X证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本市高校分类评价和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评价,请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

4.《工作方案》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PDF格式)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发送至上海1+X专委会工作邮箱:shanghai1jiax@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职教处:孙淑文(中职),23116722

        陈如意(高职),23116718

        张信琦(本科),23116652

附件:《2024年度1+X试点工作方案》

 

市教委职教处

市教委高教处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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